设为首页 电影唯品读(Dywvip.Com),分享国内电影的观点与解读!!
当前位置:主页 > 娱乐资讯 > 正文

城市暴走团:行进中的广场舞 【猫眼看人】

时间:2018-06-22 17:43 来源:未知 作者:admin 阅读:
作者:林慕白01最近一段时间,全国各地“暴走团”引发了不少争议。上个月,临沂暴走团成员占据主路行车道行走,一辆出租车来不及刹车撞入人群,导致1死2伤。10天前,南通公交车司机因未及时避让“暴走团”,遭几名男性成员围殴,公交司机嘴角缝8针,牙齿断一颗。5天前,青岛交警为保障青岛暴走团安全,采取临时封路措施,在特定时段禁止机动车通行。禁行引发巨大争议,施行不到3天便草草收场。面对质疑,青岛暴走团“喊冤”道:我们在马路上走就是坏人了?在马路行走不是坏人,可暴走团变成“霸道团”,动辄以几十、几百人的规模占据自行车道和机动车道,那也不算什么好人。甚至,当有些暴走团变成“暴打团”时,到底是谁恶意?在马路上走不是坏人的前提是:你不侵占马路,不妨碍交通,不阻碍其他人正常通行。不管什么团体,当成员开始“走自己的路,让别人无路可走”时,那就是坏人。02暴走团,在很多层面上与广场舞很像。他们都是月上柳梢头、人约晚饭后,聚集在城市的街头、公园、广场,整齐划一、集体行动。他们的音乐从LED灯闪烁的音箱中传出,旋律动感,分贝扰民。他们更相似的一点是,容易与周围人的发生冲突。“高考期间晚上坚持放音乐跳舞”,“大妈占领篮球场”……在引发周围人不满的这件事上,广场舞算是身经百战的“老前辈”。而在扰民的道路上,暴走团正迎头赶上,成为行进中的广场舞。广场舞只需要一片空地,而暴走团在繁忙的城市道路上与车辆、行人争夺资源。暴走团和广场舞最像的一点,是受到别人抗议和质疑时共同的反应——“这是公共场所,你可以用,我为什么不能用?”“我走在马路上,怎么就成了坏人?”在他们的“喊冤”里,藏着一个字——一个大写的我。我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主角,除此之外,再无他人。普天之下,皆是我家。马路是我家的,广场是我家的,不管别人怎么走、怎么说,步照跑、舞照跳。03让很多人不解的是,为什么暴走非要成团?一种可能是,从那个年代过来的人习惯了集体生活,缺乏个人观念和个体意识。私人与公共之间,没有一条清晰的界限。于是,你会碰到许多并不尊重个人领地的人,他们习惯侵入别人的生活空间,见面就问:你挣多少钱、怎么还不结婚、啥时候要孩子?没有私人领域,也就更没有所谓的公共空间。在他们看来,公共不意味着共享,公共意味着我可以正当地占据、名正言顺地独享。他们舞要一起跳,步要一起跑的另外一个可能,是群体会带来一种虚假的安全感和豁免权。当暴走团成员孤身一人的时候,他绝对不敢跑道机动车道中央。可当一个团体一同出动时,他便意识到人数赋予他的力量,于是就随大部队堂而皇之挡道。当广场舞大妈只有一个的时候,她也不好意思打开喇叭翩然起舞,绝世而独立。可成群结队的时候,大叔大妈就敢气势汹汹地围住一米九的壮小伙,理直气壮地占起篮球场。当一个个孤立的社会原子聚在一起,在心理上就有了共同体的庇护。就像乌合之众里说的,个人一旦成为群体的一员,他所作所为就不会再承担责任。在团体中,个人会产生幻觉,感到自己力大无穷,不可战胜;认为自己无比正确,不容反驳。而其他人的诉求呢?不过是非我族类,其心必异。所以他们才会理直气壮地说:“很多不喜欢运动的人,恶意地把我们当成坏人了!”看,问题不在我们,在于那些不爱运动的人,那些“和我不同”的人。一句话,就把守不守规矩的问题,变成了“敌我矛盾”。04说了这么多,谁能叫醒这些沉睡的人呢?一定不是管理部门的退让,不是法律规则的妥协。因为这样只会变成“会哭的孩子有奶吃”,守规矩的人却得不断让渡利益。难道真的要靠血的教训才能叫醒吗?像宁波和北京野生动物园、临沂机动车道上那样以人命为代价吗?不管怎么看,都实在太不值。一切只能回归最老生常谈,最没有新意的解答——讲点公德。出发之前,考虑一下:我做这件事会不会影响别人?会不会给别人带来麻烦?你想要跳舞,我尊重你,请把声音调小一点。你想要跑步,我支持,请不要浩浩荡荡地占据人车通行的道路。说起来道理无比简单,可做到与做不到之间,却横亘着一座高山。山的这一侧是文明,另一侧是野蛮。来源:江湖夜雨不熄灯

(责任编辑:admin)

顶一下
(0)
0%
踩一下
(0)
0%
发表评论
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,严禁发布色情、暴力、反动的言论。